主曾恩赐我方济兄弟这样开始做补赎
当我生活于罪恶中时,最憎恶见到癞病人。主亲自领我到他们中间,我亦慈爱地待承了他们。在离开他们时,以往在我看来是可厌恶的事,此刻对我的心身一变而为甘美的。此后不多时我便脱离了世俗。
主曾恩赐我在圣堂内拥有如此的信德,使得我坦率地祈祷说:“主耶稣基督,我们朝拜赞颂你于此及普世所有的圣堂内,因为你曾以你有十字圣架救赎了世界。”
此后,主曾经并仍在恩赐我,对依罗马圣教规章生活的司铎们,拥有绝大的信德。为了他们的品位,即使他们迫害我,我仍然愿意投奔他们,我亦不愿在他们居住的堂区内,相反他们的心意而宣讲。我愿意敬畏、爱戴、尊重他们及其所有司铎,就象我的主人一样。我不愿意思索他们的罪过,因为我在他们身上看到天主圣子,而他们又是我们的主人。我所以这样行事,是因为在此世,除至圣体血外,我见不到至高天主之子的任何其他事物。而他们,除自己领受这至圣体血外,又唯有他们能送圣体与他人。我愿意这至圣奥迹在一切之上受到尊荣和恭敬,并被供放在富丽堂皇的地方。
不论在什么地方,我若发现写有主的圣名及圣言的字纸被丢在不相宜的地方,我愿意捡起来,并请求他人亦捡起来,放在正当的地方。
凡是神学者和传报天主至圣圣言者,我们应当尊敬他们,犹如赋给我们神和生命一样。
主将弟兄委托我照料后,无人指示我应做什么。但至高者自己启示我:应当遵照圣福音而生活。我遂以简短及朴实的语句写出会规人,而为教宗所批准。
凡来接受这生活的人,都将他们能有的一切施与穷人,只以内外补缀的长衣一件、绳索一条及裤子为已足,而不愿多有。
我们神职弟兄亦如其他神职人员虔诵日课;非神职弟兄则诵天主经。我们很乐意居住在圣堂内;我们不学无术并附属于所有人。
我曾用我的双手工作,我亦乐意工作。我坚决要所有其他弟兄亦有正当的工作。凡不会工作者,应当学习。并非为贪求薪给,而是为树立善表并避免空闲。
如果有人不给我们工资,我们便应求助于主的餐桌,沿门行乞。
主曾启示了我致候的方式:“愿主赐你平安”。
人们替弟兄修建的圣堂为、简陋的住屋等,除非符合我们在会规内许下的至圣神贫,弟兄们决不得加以接受;因为我们时常应如异乡人和旅客。
我以服从圣愿坚决命令所有弟兄:他们不论处于何方,决不得亲自或透过中间人,为了圣堂、屋宇,甚至为了讲道或为了避免肉体受到迫害,而向罗马教廷申请什么文书。他们如不见容某地区,则应逃至另一地区,并靠了天主的祝福在该地区做补赎。
我决心服从本会的总会长和他给我指定的院长,我愿意完全受全的约束,没有他的命令和旨意,我不能有所作为,因为他是我的主人。虽然我不学无术而且患病,但我愿意经常有一位神职人员帮助我,一如会规所命令者,恭诵日课。所有其他弟兄都应如此服从他们的院长,并按照会规恭诵日课。
倘有人不按照会规诵日课,并企图有所变更,或不信仰公教,各处弟兄若发现了这样的人,因服从圣愿,有义务将他送交离他们较近的区长。区长因服从圣愿,有严格的义务将他日夜当作犯人看管,不让他逃出自己的掌握,直到亲自将他送交其省会长手中。省会长亦因服从圣愿有严格的义务,使弟兄们日夜看管他象囚犯一般,直到将他送交奥斯提枢机。这位枢机是本会的主人、保护者及纠正者。
弟兄们不得说,这是另一会规;因为这是一个提醒、忠告和劝勉,就是一个遗嘱,是我小兄弟方济,给我所祝福的弟兄们所立的遗嘱,目的在使我们依照公教精神更加善守我们誓许与主的会规。
总会长和其他会长及区长,因服从圣愿不得在这文字上有所增加或删除。他们要将这文字连同会规时常带在身边,并在所召开的各种会议中,几时应读会规,亦应读这遗嘱。
我以服从圣愿坚决命令全体弟兄工,无论神职者或非神职者,不得在会规及这遗嘱上加注解说。应如此了解:主既恩赐我简单而纯朴地说出并写出了会规及这些话,你们亦应简单而纯朴和不加注释地加以了解,并以圣善的作为实行至终。